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某组合烟花品牌,一箱中含4组组合烟花,运输包装箱上已按规定印刷了生产日期,因此产品上可以不重复印刷生产日期。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逃避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负全部责任,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专职安全人员负责人违反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导致对发生事故的过错无法查明的,生产安全事故认定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事故。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销售者允许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烟花爆竹产品。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日期是指烟花爆竹从生产企业出库的日期。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爆竹是指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产品的级别、类别的划分应符合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规定。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产品应在销售单元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注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产品名称。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注日期,如:XXXX年XX月XX日。年代号应标注4位阿位伯数字。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销售单元最大表面积大于20cm2时,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应不小于1.8mm。销售单元是单个产品且表面积小于20cm2时,可不标注品种、装药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燃放安全区域等内容。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产品标识的燃放安全区域由“燃放安全区域、数字、计量单位”组成。应标注:燃放安全区域:XX米以外。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政府的强制手段和企业自律行为,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国家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其规定。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产品爆炸过程一般规律:初始能引燃某个或少部分烟花爆竹燃烧,燃烧产生的高温与外界能量一起又引燃周围的烟花爆竹,燃烧速度越来越快,期间会发生不连续的密集的小爆响,抛射高温飞射物、产生火焰、热辐射等 11-22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11-22